2025-03-24 00:00
SPAC SPONSOR之旅 王幹文
重構De-SPAC估值錨點
眾所周知,傳統首次公開招股(IPO)的發行定價通常是由發行人與承銷機構於市場化詢價、路演之後視投資者的反饋、報價或認購情況,結合融資目標予以最終釐定,其往往受制於發行時間窗口的市場環境及情緒,是發行時間窗口下市場多方博弈的結果體現。
與此相比,SPAC上市模式下,De-SPAC交易之目標公司估值與業務合併對價(De-SPAC交易對價)更多則是由作為交易對手的SPAC與目標公司(含SPAC一方的發起人、董事與目標公司股東等,De-SPAC交易雙方)主導釐定(De-SPAC交易雙方簽署業務合併協議,釐定De-SPAC交易對價以及主要交易條款,今後共同推進De-SPAC的各項審批與批准),整體上更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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