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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24-12-17 17:17

港交所落實下調港股最低上落價位 首階段明年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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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0388)就建議下調香港證券市場股票最低上落價位刊發諮詢總結,落實下調港股最低上落價位,將分兩階段進行,將適用證券的最低上落價位下調50%至60%,從而降低整體交易成本及提升流動性。

在第一階段,價格範圍10至20元的最低上落價位下調至0.01元,原有最低上落價位為0.02元;而價格範圍20至50元的最低上落價位下調至0.02元,原有最低上落價位為0.05元。

在第二階段,價格範圍0.5至10元的最低上落價位下調至0.005元,原有最低上落價位為0.01元。

港交所接獲110份來自廣泛界別市場參與者的非重複回應意見。諮詢建議分兩階段下調股票、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及其他適用證券(不包括交易所買賣產品(ETP)、債券、交易所買賣期權(ETO)及結構性產品)的最低上落價位獲大多數回應人士表示支持,而支持建議的回應亦代表了現貨市場的大多數成交額。

經仔細考慮市場人士的回應意見後,港交所決定按原定計劃,分兩階段下調適用證券的最低上落價位。為確保市場有充足時間作準備,第一階段將於2025年中實施;在檢討第一階段的實施情況後,第二階段預計於2026年中推出。

港交所集團副行政總裁、聯席營運總監及市場聯席主管姚嘉仁表示,致力透過推出不同的市場微結構提升措施,以增加香港市場的活力及流動性。今次很高興能在下調最低上落價位的改革路上邁出重要的一步,降低市場整體交易成本,也提升價格發現流程效率。

最低上落價位是在交易所買賣的證券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決定了交易容許的最小買賣價差,而下調最低上落價位有機會令每單交易分拆成多宗較細的交易。

為確保收窄買賣上落價位的措施順利落實,及令市場的交易成本與現時維持相若,港交所計劃修訂股份交收收費結構,取消現行的最低及最高股份交收收費限額,並調整收費率。新的收費結構將更為公平、清晰,亦確保市場整體開支不會因而增加。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正審視有關新安排,其他詳情在獲監管機構批准後將適時公布。

在下調最低上落價位的同時,港交所亦會修訂買賣盤輸入限價及對相關股票期權合約的莊家責任作出臨時調整,務求便利投資者在價差收窄後可以更靈活下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