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00:00
光大前董事長唐雙寧 貪污受賄罪成囚12年
光大集團原董事長唐雙寧涉嫌貪污受賄,早前已表示認罪悔罪。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公開宣判,唐雙寧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款20萬元;受賄罪判10年6個月,罰款110萬元,合共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款130萬元(人民幣.下同),貪污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分別返還被害單位或上繳國庫。
主動悔罪退贓 從輕發落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唐雙寧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金額巨大,考慮到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貪污和部分受賄事實,所犯貪污罪構成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對其所犯貪污和受賄罪均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控罪指出,唐雙寧非法收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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