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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 | 2024-12-06 23:24

上交所對碧桂園及主席等3人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

碧桂園(02007)公布,該公司及執行董事及主席楊惠妍、執行董事及總裁莫斌及執行董事及財務負責人伍碧君於近期收到上交所通知,由於該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按時披露該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上交所分別對該公司、楊惠妍、莫斌、伍碧君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據此,上交所對該公司及3人予以通報批評,並記入誠信檔案。

另外,該公司附屬公司碧桂園地產集團及楊惠妍亦於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交所通知,由於碧桂園地產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按時提交並披露碧桂園地產2023年年度報告,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別對碧桂園地產、其董事長楊惠妍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

董事會已審閱自律監管措施決定的相關函件。鑑於相關違規乃由於集團未能及時完成對集團2023年度業績的審計等客觀原因導致,並非因相關人士怠於履職盡責,因此董事會認為無理由對3人的誠信及能力存疑,3人繼續擔任執行董事為合適。

集團高度重視上述通報批評事項,將以此為鑑,嚴格遵循債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訊息披露義務。截至目前,該公司及碧桂園地產仍在全力推進2023年年報的編製工作,以期盡可能加快年報編製及審計工作進展,盡快刊發2023年年報。

該股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