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30 00:00
反恐案警認靠黑白證件相監視目標
2020年初明愛醫院及港鐵羅湖站發現爆炸品後,有人於通訊軟件Telegram頻道「九十二籤」承認責任,事後8人涉案被捕並控以《反恐條例》下的罪行。控方指首7位被告另涉計劃同年於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引爆炸彈。案件第七日審訊,繼續傳召當時曾監視深水埗巴域街休憩處的警員作供。警員承認,事前僅獲發監視目標的黑白照片,但尺寸僅證件相大小,惟強調可藉其他身體特徵認人。辯方代表就連番質疑警員無法確認佩戴口罩被告的身份。
8名被告分別為何卓為、李嘉濱、吳子樂、張家俊、楊怡斯、張琸淇、何培欣及周皓文;首7位被告遭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次被告另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第八被告則獨涉一項企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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