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 00:00
三「從犯證人」獲減約半刑期
被列為今次「47人顛覆案」首要分子的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因為屬從犯證人,獲扣減45%至50%刑期,法官指其中區諾軒因及早抽身,游說趙家賢退出計劃等,另給予5%刑期扣減,3人分別判刑6年1個月至7年。至於第四名從犯證人、參與新界東初選的林景楠,因陳詞證供在本案沒有太大用處,判囚5年2個月。
區諾軒證供關鍵 及早抽身
法官指出,認罪的區諾軒獲父母及南區區議會前副主席司馬文撰寫求情信,獲高度評價,而區諾軒因本案的法律程序散盡積蓄。法官續稱,區諾軒是其中一名組織者,其參與程度和戴耀廷相若,但政治立場不及首被告戴耀廷般激進。區諾軒於初選開始時已經參與,因此以監禁15年為量刑起點,但法庭考慮到他認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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