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4-09-16 00:00

科技大乘 許佳龍

監管虛產交易 可採牌照分級制

放大圖片
香港證監會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TP)的經營作出規管,引入新的發牌制度,規定經營者必須領有證監會發出的牌照。發牌制度於去年6月1日起生效,根據證監會去年5月31日發出的《有關專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而設的全新發牌制度的過渡安排的通函》,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於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可於今年5月31日或之前在香港繼續經營;若平台希望繼續經營下去,則須於今年2月29日或之前向證監會申請牌照。 今年6月1日,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過渡期結束,據證監會當日更新的平台名單,有11家平台視為「被當作獲發牌」的申請者;另有6家平台「未被當作獲發牌」。證監會指出,「被當作獲發牌」的申請者並未正式獲發牌,仍需證明 ...

(節錄)全文共208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