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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00:00

上訴庭裁定《頭條新聞》不涉辱警無違電視節目守則 通訊局須撤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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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在2020年裁定,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其中一集侮辱警隊等投訴成立,觸發港台工會及記者協會提請司法覆核,於2021年獲裁定部分勝訴,各方其後再就敗訴之處上訴。上訴庭昨頒布裁決,認為涉事內容並非侮辱警方的社會地位,並無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下令通訊局撤回警告,兼一致駁回其上訴;工會及記協再度部分得直。 局方研判詞 工會記協嘆公道遲來 通訊局辦公室回應指出,局方將與法律顧問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港台則表示得悉裁決,稱將繼續按《香港電台約章》及《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為公眾提供優質節目及資訊。 工會及記協則發表聯合聲明,指裁決還節目製作團隊「遲來的公道」,但遺憾《頭條》在4年前 ...

(節錄)全文共107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