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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

屠龍案陪審退庭兩天未達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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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嫌策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時放炸彈殺警;案件日前於高等法院完成引導陪審團程序後,自周二(27日)起退庭商議,直至昨晚7時半、合共逾19小時後仍未作出裁決,期間多次提出問題。法官張慧玲【圖】決定今晨繼續讓陪審團商議。 問控罪定義 官指陪審團決定 7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首6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女被告劉佩凝則涉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陪審團經過首日退庭後提出3項問題,分別為控罪對「訂明標的」是否需有認知、恐怖主義行為中對「財產的嚴重損害」的定義是什麼,以及再無法達致 ...

(節錄)全文共56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