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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

官:無證據警逼屠龍隊員飲消毒水

首宗《反恐條例》案件、「屠龍小隊」等涉嫌策劃以炸彈殺警一案昨天續審,法官張慧玲繼續引導陪審團。對於辯方盤問證人時說,警方曾着被告賴振邦飲用消毒藥水,張慧玲指出,賴振邦在本案選擇不作供,因此案中無證據顯示他被迫飲消毒藥水等。 本案涉及2019年12月8日的「國際人權日大遊行」,7名不認罪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首6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女被告劉佩凝則涉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代表被告賴振邦的大律師早前盤問涉案警員時提到,警方曾着賴振邦飲用消毒藥水,並罵他是「曱甴」,但在庭上作供的警員不同意辯方說法。法官張慧玲對陪審團說 ...

(節錄)全文共42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