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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

「搶犯」表證不成立 青年遭上訴改認罪

大批市民於2020年7月1日上街抗議《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名事發時19歲的男子,涉嫌當日於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搶犯」,事後被控阻差辦公,獲裁定就控罪表證不成立。不過,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並獲高等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另一裁判官處理。原本不認罪的被告昨在法院改為認罪,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判刑。被告須還押候判。 被告李兆聰,案發時19歲,報稱兼職倉務員,他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原審裁判官彭亮廷早前指出,呈堂影片內容與警員供詞不符,並批評律政司「告到天腳底都要告」,最終裁定被告就控罪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不過,律政司早前提出上訴,獲高院裁定上訴得直,被告終改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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