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3 00:00
天圓地方 梁守肫
逆權佔地勝訴 業權未必完整
逆權佔地的訴訟,於裁決之後,仍有手續以及複雜事項要處理。到了塵埃落定,佔地者勝訴而獲得土地後,也未必等同取得完整的業權(Full Title),他所得到的可能只是佔地權(Possessory Title)。為何有這兩者的分別,全看個別案件的裁決定奪。
若佔地者僅獲得佔地權,則他只能夠繼續按目前的情況享用其土地,亦固然可以傳及後代使用,但是若想改變土地用途,譬如申請農地變屋地等,則往往不獲批准。至於若要想轉賣,只要有人承受,當亦無限制,惟相關交易仍只關乎佔地權的轉讓。如此的局限,或許會形成壓價的條件,是即逆權佔地得來之地,其地價可能低於一般原是完整業權的地價。更有一項土地行政上的分別,是為政府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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