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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00:00

屠龍案法官續引導 個別審視串謀證供

首宗《反恐條例》案件、「屠龍小隊」及無名組織等涉策劃以炸彈及槍械殺警案昨天續審,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再引導陪審團;她向陪審團重溫證供時總結,控方認為早在2019年11月3日「行山討論區」網上群組開設時,計劃用槍彈對付警察便即構成協議,毋須知悉行動確實日期及地點;至於辯方則指出,屠龍小隊涉及的串謀應在當年12月3日於糖水店會面落實行動時間地點後才算開始協議。 本案涉及同年12月8日的「國際人權日大遊行」,7位不認罪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首6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女被告劉佩凝涉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沒證據黃振強何時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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