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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 00:00

屠龍案法官籲慎待污點證人供詞引導陪審團 可獲50%減刑有誘因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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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反恐條例》案件,「屠龍小隊」及無名組織等涉策劃以炸彈殺警一案周五(16日)續審,法官張慧玲開始就證供及法律原則引導陪審團。張慧玲表示,自稱「屠龍」隊長的黃振強等3人在案中以污點證人身份作供後,最多可獲50%判刑扣減,籲陪審團謹慎考慮他們曾否虛構供詞。此外,張慧玲着陪審團以中肯態度分析案情,勿受同情心及偏見影響。 本案涉及2019年12月8日的港島區「國際人權日大遊行」,7名不認罪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首6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女被告劉佩凝則涉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概述主控案情及辯方立場 案件周五在高院踏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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