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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00:00

屠龍案辯方:警安排證人加罪賴振邦

《反恐條例》首案昨天續審,辯方作結案陳詞時指出,警方以各種方式着被告賴振邦招認不果,遂安排認罪被告、從犯證人彭軍壕作供,把罪責加諸賴振邦身上。此外,辯方稱,彭軍壕無法具體供述涉案台灣「軍訓」內容,卻能憶起一些「無謂」的細節,質疑彭軍壕「專登加咁多細節落去」,以加強說服力;而控方亦無證據證明檢取的電話屬於賴振邦。 本案涉及2019年12月8日的「國際人權日大遊行」,7名不認罪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首6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女被告劉佩凝則涉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賴振邦的Telegram(TG)賬號名 ...

(節錄)全文共81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