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4-08-13 00:00

8.18集會案 黎智英等7人終極敗訴維持「參與」罪 官拒採納英兩宗案例

放大圖片
2019年「8.18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原先被裁定《公安條例》下的「組織」及「參與」集結兩罪罪成,之後獲上訴庭撤銷「組織」罪,但「參與」罪維持原判。被告方早前就「參與」罪提出終極上訴,但終審法院昨一致駁回上訴。判詞明言,本港和英國處理人權挑戰的法律框架存在不同之處,拒採納兩宗相關英國最高法院案例。對於被告方認為,被告被捕、檢控、定罪及判刑各階段須分別進行相稱性測試,法官斥此主張違反司法管轄區內所有已知原則。特區政府歡迎終院判決,重申香港市民有合法和平集會及遊行權利,但行使時須合法,以確保維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 政府歡迎 重申遊行須合法 本案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銅鑼 ...

(節錄)全文共137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