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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00:00

天圓地方 梁守肫

土地註冊與土地管有

本欄上周引述發展局局長的宣稱重啟《土地業權條例》一事,內有提及當這條例執行時,應不容許「逆權管有」土地的行徑,局長說得出的預言,當然事有所本。卻原來這「逆權管有」之適用於土地的,主要乃是針對「非註冊土地」(Unregistered Land)。本港現在佔地者可以引用「時限條款」,於連續佔地12年以上,可以申索土地,正是因為香港的一切批地都被視為「非註冊土地」之故。 筆者自問並不通曉法律,初認識這「非註冊土地」一詞,也感愕然,怎料到在本港以真金白銀投得的批地,且有紀錄存之於土地註冊處者,竟仍是「非註冊土地」,一不小心,不理土地12年而被人乘虛入佔,便可能招至喪失土地。 為要了解這「非註冊土地」及 ...

(節錄)全文共126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