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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00:00

發穩定幣須領牌 股本要求降財庫局金管公布監管諮詢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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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金融管理局昨天就監管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立法建議,聯合發表諮詢總結,將落實立法以引入發牌制度,日後發行人須獲金管局發牌,才可在港發行穩定幣及推廣相關業務。就牌照的要求,金管局大致維持此前的建議,包括發行人須為香港實體公司、高層必須駐港,以及流通的穩定幣在任何時候都須獲儲備資產百分百支持等;不過,當局稍為放寬了對發行人財務資源的規定,最新股本要求為至少2500萬元或穩定幣流通額的1%,以高者為準,較此前建議的2%為低。 至少2500萬或流通額1% 政府表示,為期兩個月的穩定幣諮詢在今年2月完成,期內共收到108份意見,絕大部分回應者均認同有需要為穩定幣發行人引入監管制度,亦普遍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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