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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00:00

林卓廷脫罪 律政司准終極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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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嫌披露負責元朗721事件的警司被廉署調查,披露受查人身份脫罪,律政司昨日獲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案件排期至明年2月12日處理。 涉披露受查人身份 明年2月審 林卓廷涉嫌在3次記者會披露警司游乃強遭查。原審時被裁定罪成,判囚4個月,他之後上訴至高等法院,獲判得直。律政司不服上訴,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陳辭指出,廉政公署調查期間會接觸不同類別人士,包括證人及認識疑犯的人士,故須保密受調查人身份,以確保廉署的調查效率。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則稱,林知道游乃強同時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賄賂」罪而受廉署調查,但林僅披露游涉前者罪行,因為該罪不屬於《防止賄賂條例》下「披露受調查人身份 ...

(節錄)全文共33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