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MPF | 2014-05-31 05:00

曹偉邦

分階段提取強積金好處多

放大圖片

積金局最近建議修訂強積金條例,當中較為觸目的是允許合資格的退休成員,可以分階段提取強積金。另一個建議是經醫生診斷,預期壽命少於一年的成員,便可以提取強積金。這些建議的確回應了社會上的訴求,初步判斷也獲得普羅成員的歡迎,對完善強積金機制帶來正面作用。

間接鼓勵成員繼續投資

很多成員認為分階段提取強積金是一個很好的建議,因他們擔心一旦退休時遇上投資市場低潮時,所獲取的退休保障便會減少。筆者對此建議也是歡迎的,因這可增加成員於提取強積金時的靈活性,也可以令更多資產保留於強積金系統之內,除了為整個系統帶來更大的規模效益,同時可以間接鼓勵成員繼續進行投資。

事實上,現時很多成員錯誤地認為,於提取強積金後便將資金存於銀行,用作應付未來的退休需要,因此他們非常擔心退休時投資市場不濟,將影響退休保障。銀行存款的確是相對安全的選擇,但這個想法其實有兩個可以商榷的地方。首先,強積金投資組合應根據成員的風險承受水平作出調整,因此臨近退休時應是較為保守的投資組合。

何謂保守的投資組合?是投資組合的波動性較低,即使面對投資市場出現低潮,對投資組合的價值也不會造成極大衝擊。因此,只要成員有根據風險承受水平調整投資組合,無論退休時的投資市況如何,投資組合價值應不會出現太大差異。

沒有固定收入不代表沒收入

其次,提取強積金後不代表退休保障準備已經完結,只是代表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這個階段代表成員沒有固定收入,同時要應付退休後的日常開支。不過,沒有固定收入不代表沒有收入,成員仍然可以透過投資獲取回報。更加重要的是,成員不會於提取的第一天便花光所有強積金。換句話說,強積金仍然可以用作投資,提升退休保障,關鍵是當中是否具備一定的靈活性,以便成員可以適當地提取,用作應付日常開支。

因此,這次允許成員分階段提取強積金,便可以達到這個目的,成員也可以保留大部分資金於強積金投資組合,不用再張羅其他投資選擇。當然,於成員退休後,投資組合的風險水平應該進一步略為調低,才能反映成員的風險承受水平因應退休而出現的轉變。

現時建議是可以一年4次免費提取,應是平衡了提取次數太多將增加受託人的營運成本。或許未來受託人可考慮與成員訂立「常設指令」,按季根據成員預設的指示,將一定金額的強積金轉移至成員名下的指定銀行帳戶,並額外為成員每年免費處理一至兩次的提取需求,應足以滿足一般成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