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1 00:00
屠龍案警認忽略問證物屬被告否
《反恐條例》首案昨續審,警長劉德培供稱,他2020年1月獲指派到被告賴振邦的電子產品維修工作室檢取證物,但由於當時要處理大量物品,他「忽略咗」詢問哪些物品屬賴本人。另一作供警員不同意辯方指在會見賴振邦時,曾把子彈放在賴的身上摩擦,藉此把其DNA留在子彈。
反對藉檢走工作室現金阻營業
本案7名不認罪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首6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女被告劉佩凝則涉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發時擔任警員、及後晉升警長的劉德培昨日供稱,2020年1月17日,他獲指派到賴振邦的電子產品維修工作室檢取證物,期間應上司指示檢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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