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24-06-19 18:39

瞞利益衝突騙僱主1600萬 電訊公司前經理明判刑

放大圖片

電訊盈科一名前經理,涉隱瞞母親是供應商,令公司發出逾3000萬元採購訂單,並支付服務費共逾1600萬元,被告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杜麗冰將案件押後至明日求情及判刑。

46歲被告張倬敏2014年委任為網絡服務組經理,2016年向上司提議,將一家公司高雲長安列入認可供應商,但沒有申報母親為該公司唯一董事,該公司在其後一年獲得29宗購貨訂單,總值逾3000萬元,高雲長安其後獲支付約870萬元及約99萬美元。

調查亦發現,該公司沒有按訂單提供任何服務。

被告的母親李寶美,67歲,則於早前獲控方撤銷一項「洗黑錢」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