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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00:00

屠龍案「槍手」認被捕時向警開火不欲親身參與 缺少彈藥為由推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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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等多人涉及2019年12月計劃在遊行路線設炸彈並槍殺警員案件,昨在高等法院踏入第35天審訊。第三名污點證人、已認罪的蘇緯軒作供確認,於2019年12月20日被捕當天,曾向警員方向開了一槍,警員又在他的住所搜出槍械和彈藥,他透露該把手槍由一位名為「Steven」的男子轉交給他,而「Steven」沒有因本案被捕。蘇緯軒又供稱自己被委派為槍手,惟12月起不想親身參與行動,故在計劃當日以彈藥不足、警方設路障為由,期望推遲計劃。 蘇緯軒昨開始作供,他早前承認「串謀謀殺罪」、「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及「使用槍械及彈藥意圖抗拒或阻止合法逮捕罪」,此3罪最高皆可判終身監禁。 蘇緯軒指涉案 ...

(節錄)全文共122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