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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 00:00

麗都美識 陳頌紅

又要為茶餐廳抱不平

茶餐廳「規條」多,並非新鮮事,但從不認為這些所謂的規條不合理。 一、繁忙時間要「搭枱」:中午吃飯到處是人,一位難求,如果一個人坐四人卡座,兩個人坐五人桌,等到幾時先有得食?況且香港租金貴,能做多少生意就盡做,當然想多點客人進來。我曾經在中午時段去尖沙咀蘭芳園,五人小圓桌要坐七人,名副其實摩肩接踵。雖然不自在不舒服,但仍會體諒。又不是吃fine-dining,將就一點吧! 二、繁忙時間,人齊才可入座。合理呀!如果一家七口,派一個人霸住一張大桌,其他人繼續逛街買東西,半小時後才施施然飄到,茶餐廳還用做生意嗎?事實上,台灣有幾間米芝蓮餐廳,同樣要求人齊才可入座。 三、必須點一杯飲品,最低消費四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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