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5 00:00
「屠龍」案控方證人稱成功試爆裝置
《反恐條例》首案昨天續審,認罪被告、控方證人彭軍壕講述涉案殺警行動細節。彭軍壕供稱,本案同謀者吳智鴻會先在灣仔放置大小炸彈;待參與行動的人在場破壞店舖、吸引警員走到小炸彈的位置後,預先埋伏的槍手會打響第一槍,作為引爆炸彈的訊號。彭軍壕表示,當大小炸彈引爆後,行動參與者會在場「執槍」,繼而離開,惟計劃最終被腰斬。
擬掩護放炸彈 開槍作引爆訊號
認罪被告、控方證人彭軍壕供稱,大約於2019年11月底,他跟吳智鴻前往被告賴振邦的工作室,測試遙控引爆裝置,期間吳智鴻把少量「TATP」炸藥粉末灑在裝置上,之後有人致電裝置上的手提電話,不久後該電話震動,「跟住就聽到砰一聲」。吳智鴻繼而表示「試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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