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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4-05-31 14:50

禁餵飼野生動物涵蓋野鴿 8月1日生效

《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今日刊憲,並於8月1日起生效。

《條例》旨在擴展現行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至涵蓋野鴿;將違反禁止餵飼規定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引入定額罰款,金額為5000元;以及擴大政府執法人員的人選類別。

政府發言人表示,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除了會弄髒公眾地方,引來這些動物聚集,對市民構成滋擾及公共衞生問題,更會影響該等動物的習性,危害其野外求生能力。在2021及2022年,漁護署、食環署和康文署接獲與野鴿相關的投訴個案,合共為平均每年約1700宗。

政府將繼續加強宣傳教育,讓公眾了解野生動物及野鴿可憑其天性本能,自行在野外自然環境中覓食,毋須依賴人類餵飼。此外,漁護署亦會與各協助執法的部門(包括食環署、房屋署和康文署等)緊密合作,確保有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