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財經 | 2024-05-28 18:00
證監會暫時吊銷中安證券前負責人員黃家正的牌照,為期4年,由今日起至2028年5月27日止。
證監會在採取上述紀律行動前,已處分中安,原因是該公司在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期間為一項股份配售擔任配售代理時犯有缺失。
證監會認為,中安的缺失是在黃的同意或縱容下發生的,或可歸因於黃作為中安的負責人員及高級管理層成員本身的疏忽。證監會亦發現,黃在處理該項股份配售時嚴重疏忽或罔顧後果地行事,及沒有確保中安維持適當的操守標準及遵守恰當的程序。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中安作為中國大健康建設當時的大股東(賣方)的配售代理,負責促使承配人認購中國大健康建設已發行股本總額的45%,但卻未有確保其在賣方的授權範圍內行事,亦未有充分保障賣方的資產。
中安就配售物色6名承配人後,代表賣方與承配人訂立與股份相關的買賣單據,然而有關交易價格跟與賣方議定的配售價不相符;在未事先要求支付購買價,或不確定承配人能否向賣方支付配售價的情況下,向他們轉移股份;及在未有跟賣方核實指示的情況下執行某第三方的宣稱指示,將部分股份免費轉移予其中一名承配人。
此外,證監會發現黃容許一名宣稱是中安顧問的人士高度參與中安的運作,但沒有確保該人是適當人選或具備履行有關職責的資格;向該人透露證監會調查的機密內容;及明知而向證監會提供關於該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