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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24-05-28 17:10

證監: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不違反期間周六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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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提醒公眾,適用於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不違反期間」,將於下月1日(周六)結束。所有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須根據《打擊洗錢條例》獲證監會發牌,或屬「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在違反《打擊洗錢條例》的情況下,在香港營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屬刑事罪行,證監會將對任何違法行為採取一切適當行動。

證監會敦促投資者,只在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並應查核證監會網站上的「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以確定他們使用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是否已獲證監會正式發牌。此外,投資者應注意,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並未獲證監會正式發牌。

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及其最終擁有人),須全面遵守證監會的所有監管規定和發牌條件。在這些申請者在其政策、程序、系統及監控措施的實際實施和成效,獲證監會信納及獲正式發牌前,證監會並不預期它們積極推廣其服務,或與新零售客戶建立業務關係。

未來數月,在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繼續其申請的同時,證監會將進行現場視察,以確定它們有否遵守該會的監管規定,並會特別關注它們的客戶資產保障及認識你的客戶程序。證監會此舉旨在保障投資者的利益,而視察結果將會影響牌照申請程序。同樣,如在視察期間,發現任何違反有關投資者保障主要監管規定的情況,證監會將迅速拒絕相關牌照申請,並因應情況採取其他監管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