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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4-05-17 17:36

黎智英案官頒報道禁令 限披露證人資料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今日續審,國安處警署警長黎國勇(音譯)接受辯方盤問時,談及「保護證人計劃」相關事宜。控辯雙方其後就此向法庭提出聯合申請。法官最終頒令,禁止公眾及傳媒發布本案受保護證人的身份及所在地點。

案件踏入第78日審訊,辯方大律師關文謂繼續盤問黎國勇。黎確認,他曾在2022年11月獲指派到收押所跟陳梓華錄取口供,並透露當時警方是以電腦錄口供,故此需要跟懲教署協調有關過程。黎國勇又提到,他亦有需要向懲教署「了解」陳梓華的情況。

作供期間,黎國勇另談及「保護證人計劃」相關事宜,辯方見狀提出休庭考慮如何處理此議題。之後,控辯雙方就此向法庭提出「匿名令」申請,三名主審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最終應雙方申請,禁止公眾及傳媒發布本案受保護證人的身份及所在地點,「或危害此人安全的資料」等;違令者或被視作藐視法庭,可被判監或罰款。

另一方面,在黎國勇避席下,辯方透露,他們欲爭議警方曾跟本案控方證人討論證供;惟法官杜麗冰指,除非辯方能指出警方曾脅迫證人,或證人有捏造供詞,否則未必能協助辯方案情。法官李運騰另提及,辯方從未向陳梓華指出,他曾被教導或訓練如何作供。案件下周一(20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