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24-05-07 15:16

港產食品輸往內地便利通關安排5月21日推出

放大圖片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表示,有關《輸內地香港製造食品安全監管及口岸便利通關合作協議》的新措施於本月21日推出。符合特定要求的港產食品,在內地海關實地查驗無異常,但仍須接受抽樣檢測,則在抽樣後可直接放行,毋須等待檢測結果。

發言人表示,《合作協議》有助對輸內地香港製造食品實現從源頭監控食物安全,達致口岸便利通關的目標;既促進香港與內地特別是大灣區的食品貿易,亦深化兩地在食物安全監管方面的交流和合作,貫徹落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發展綱要》。便利通關安排得以順利推行,是政府與業界共同努力的成果。

便利通關安排首階段先涵蓋三大類食品,包括(1)飲料及冷凍飲品(不包括含酒精類及奶類飲品);(2)餅乾、糕點及麵包;以及(3)糖果及巧克力(包括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製品)。實施便利通關安排的內地口岸包括深圳海關轄區口岸和拱北海關轄區口岸。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去年相關類別的港產食品輸往內地的出口貨量共超過5170萬公斤,貨值約為28.4億元,佔同年輸往內地所有港產食品總貨值約56%,以輸往內地所有港產貨品總貨值計則約為11%。

在新措施下,有意參與的本地食品生產商需向食安中心申請「便利通關准許」。食安中心會在審核有關食品生產商的資格後,向通過審核的食品生產商發出「便利通關准許」,相關要求包括持有由食環署簽發的有效食物製造廠牌照,食品須於牌照指明的食物製造廠內製造,而食物製造廠具備獲認證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即ISO 22000或HACCP證書,並須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及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