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24-05-06 17:27

陳梓華:不想受良心責難 遂改變主意講真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今日續審,早前承認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撒謊的從犯證人陳梓華供稱,他同意為控方作證後,沒再作出不實陳述。控方關注,陳梓華為何會改變主意,如實交代本案情況?陳梓華回答說:「我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認罪被告、律師助理陳梓華早前承認於2020年10月、未成為控方證人時,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撒謊。陳梓華上周五(3日)接受控方覆問期間解釋,「當時我仲有一個僥幸嘅心態」,以為可以與黎智英、黎的助手Mark Simon、本案認罪被告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以及涉案組織「Stand with Hong Kong(SWHK)」撇清關係,加上他當時認為,Mark Simon可以安排他離港,因此才會向警員說謊。

控方今早追問,陳梓華跟警方進行上述錄影會面時,為何想跟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及劉祖廸等撇清關係?陳梓華回應稱,當時Mark Simon及劉祖廸等人,仍繼續參與「SWHK」有關推動制裁的事宜,同時他亦屬國際游說工作中「美國線」一員,坦言「我哋當時已經犯緊國安法」。

陳梓華又提到,上述錄影會面進行之時,李宇軒已被捕,「我相信(當時警方)好大機會其實已經查到我同佢哋嘅關係」,因此希望在會面中跟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及劉祖廸等撇清關係。

與此同時,陳梓華確認,他在2021年3至4月同意成為本案控方證人,之後再沒向警方作出不實陳述。控方關注,陳梓華為何會改變主意,如實交代本案情況?陳梓華答謂:「我一開始俾嘅口供唔係事實;後來,我希望將個事實講返出嚟......因為我唔想再受到責難。」控方追問,不想受到責難是什麼意思?陳梓華稱:「我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另一方面,陳梓華早前供稱,黎智英希望主導或領導「勇武派」。陳梓華今午澄清,黎智英並非想成為「勇武派」隊伍的領袖,而是希望組織一個光譜橫跨「和理非」及「勇武派」、同時受他主導的「大台」。法官李運騰追問,那黎智英是否希望成為整個社會運動的領袖?陳梓華答謂,若「勇武派」隊伍的領袖,跟「和理非」的領袖組成一支「領袖團隊」,「咁相當於就係主導晒成個社會運動」。

此外,陳梓華提到,2019年11月區議會選舉結束後,黎智英及Mark Simon對「攬炒」的取態有所改變,他們不再批評或反對該派別人士,並覺得「攬炒派」能跟「老泛民」團結。

控方完成覆問後,三名主審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均向陳梓華發問。就陳梓華早前供稱,黎智英覺得《港區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自覺不會「有事」,並會以身作則繼續呼籲制裁,法官李素蘭問,按陳梓華理解,黎智英有否做到以身作則?陳梓華說有。

陳梓華解釋,《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曾邀請及安排名人或智庫進行訪談,並繼續在社交媒體發表意見。他補充,黎智英亦於《國安法》實施後,在美國推動《香港避風港法案》。案件明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