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7 00:00
千古江山 余家強
宣誓借口
因事往民政事務處宣誓,按規矩,職員先給我睇熟誓詞,待會向監誓官照讀,其詞曰:「本人謹憑藉《宣誓及聲明條例》衷誠作出此項鄭重聲明,並確信其為真確無訛。」由於見「訛」注明音「娥」,發音不容錯,我指着「藉」問職員:「這個字你們怎讀?」
「直!」職員大概以為我文盲啦。殊不知,藉不直,文字聲韻之學源遠流長,簡言之:在藉口、憑藉應讀「謝」,異讀成「借」也可以;狼藉、慰藉才讀「直」──至今香港中文大學粵語審音配詞字庫都如此訂明。
朋友,我認我這叫咬文嚼字,但宣誓本來就是咬文嚼字的事情,天曉得讀錯了還具不具備效力?
誓詞另印有簡體版,我匆匆一瞥:憑寫成凭;藉呢,乾脆寫成借,歪打正着,名副其實真確無訛。「直」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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