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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

港交所氣候披露新規明年起生效

港交所(00388)周五發布有關氣候訊息披露規定的諮詢總結,稱此前建議獲大多數回應人士支持,故將落實推行,新規於2025年1月1日起逐步生效;當中上市公司最關注的範圍3(公司上下游活動產生的間接排放),只有大型股發行人須於2026年起強制披露,其餘主板公司於2025年起按「不遵守就解釋」原則執行,GEM發行人更可自願披露。 港交所表示,在制定諮詢總結時,考慮到港府為香港發展全面可持續披露生態圈的願景和方針,以及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的司法管轄區指南概覽。該所將修訂有關建議,以更緊貼IFRS S2(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2號—氣候相關披露)。 新氣候規定提供實施寬免,包括按比例及分段擴展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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