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24-04-19 12:38

經修訂《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刊憲 10月19日生效

放大圖片

勞工處今日在憲報刊登經修訂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加強建造業竹棚架的安全。勞工處表示,考慮到業界需時安排接受相關訓練以取得證明書,《工作守則》生效日期設有6個月的寬限期,將於10月19日生效。

《工作守則》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加強對竹棚架的支撐、連牆器(俗稱拉掹)及進出口的技術要求;禁止擅自改動竹棚架包括連牆器;更詳細說明合資格的人在監督竹棚架工人進行架設、相當程度上的擴建、更改或拆卸竹棚時及在惡劣天氣前進行檢查的要求。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修訂後的《工作守則》要求進行懸空式竹棚架(俗稱飛棚)的架設、相當程度上的擴建、更改或拆卸工作的曾受訓練的工人,需持有由建造業議會發出的有效「高級懸空式棚架安全訓練」證明書或「中級懸空式棚架安全訓練」證明書,才可進行指定的工作。

發言人又稱,《工作守則》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在刑事訴訟中,若相關人士不遵從本守則所載的任何條文,法庭可接納這種行徑為有關因素,用以裁定某人是否觸犯有關的職安健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