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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

發改委促2027建煤炭產能儲備制度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煤炭產能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要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產能儲備制度,有序核准建設一批產能儲備煤礦項目,形成一定規模的可調度產能儲備。 提升供給彈性韌性 《意見》提到,到2030年,產能儲備制度更加健全,產能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力爭形成每年3億噸左右的可調度產能儲備,全國煤炭供應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供給彈性和韌性持續提升。 同時,《意見》指出,產能儲備煤礦的設計產能,由常規產能和儲備產能兩部分組成。常規產能是指非應急狀態下煤礦正常生產的產能,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組織生產,不納入國家統一調度範圍。儲備產能是指在常規產能基礎之上預留的規模適度、用於調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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