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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4-04-10 18:31

7.21首非白衣人暴動罪成囚3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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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朗7.21事件中,一名會計師涉嫌向白衣人擲物等,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33個月。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白衣人的暴力、預謀及使用武器程度較非白衣人嚴重,惟非白衣人以武力還擊也要付出代價。被告是專業人士,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被憤怒衝昏頭腦,以犯法方式抱打不平,糟蹋大好前途,令人十分惋惜。

李官又指,示威者響應呼籲而到元朗站非法集結是有備而來,可以預見衝突一觸即發,不同意辯方求情指暴動屬偶發性的說法;但同意被告沒有縱火、襲擊警員、使用磚頭或汽油彈,亦沒有證據顯示有白衣人受傷,暴動參與人數及時長較其他暴動案少,案件嚴重性屬低。李官以3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辯方求情陳詞後判處33個月監禁。

43歲被告何贊琦為7.21事件中首名暴動罪成的非白衣人。他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22日,在香港新界元朗朗和路與元朗港鐵站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