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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

直播帶貨新規 須說明「誰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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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昨日透露,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況旭表示,針對電商平台直播帶貨近5年雖然市場規模增長10.5倍,但同時投訴舉報增幅高達47.1倍,規範直播帶貨必須說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 況旭指出,在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方面,規定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務時,要在其首頁、影像畫面、語音、商品目錄處說明真實名稱和標記,杜絕「三無產品」。直播平台經營者亦應當提供直播間營運者、行銷人員相關資訊,以及相關經營活動記錄等。 況旭並稱,市場監管總局後續將大力開展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守護消費專項執法行動,瞄準「霸王條款」,糾正一批、查處一批、曝光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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