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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4-04-09 18:40

利苑前職員認改食客賬單偷逾2.3萬 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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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中餐廳前職員,指她在食客結賬後擅自在餐廳電腦系統修改賬單,以偷竊中餐廳款項逾2.3萬元。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5項盜竊罪名,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4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35歲被告梁䔝盈,於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案發期間,在利苑酒家中環分店任職文員及替更收銀員,她獲授權在餐廳的電腦系統修改或取消客人的訂單。

案情透露,被告為3枱消費共逾2萬元的食客結賬後,擅自在系統刪除已下單出菜的數量,令利苑以為他們的結賬金額約為1.5萬元,從而侵吞差額共約5000元。

此外,被告又盜取一名客戶儲於其在利苑膳食消費定金戶口內的1.33萬元。被告為了掩飾自己挪用款項,其又在另一名客戶結賬後,以同樣手法在系統內取消有關訂單,從而盜取對方約5200元以存入上述膳食消費定金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