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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24-04-08 12:14

陳翊庭:新股上市審批時間仍有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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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0388)行政總裁陳翊庭表示,去年新股主板上市的審批時間中位數為48個營業日,相對2022年的70日已大幅進步,但認同仍有進步空間,已要求加快相關程序。

陳翊庭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指出,除了港交所工作外,發行人和中介,特別是投行,都要等市場價格符合目標才願意發行,形容港交所相對被動。去年港交所完成很多公司的上市申請,並已完成上市聆訊、獲上市委員會批准,但發行人認為時機未適合,不想「賤賣」股份,於是停下上市腳步。

陳翊庭稱,港交所正物色合適的沙特和印尼企業來港第二上市,當地亦有企業反映有興趣。企業是否來港投資,取決於他們認為相關成本是否值得。去年一間以印尼為總部的國際物流公司來港第一上市,好處是企業一旦成功掛牌便可納入港股通,吸引北水;若在港上市的公司希望到其他市場第二上市,簡單出通告便可以,毋須額外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