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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 00:00

8.18流水式集會案 上訴方各自交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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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18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7人,原先被裁定「組織」及「參與」集結兩罪罪成,之後獲上訴庭撤銷「組織」罪,但「參與」罪則維持原判。終審法院早前批准被告方就部分議題作終極上訴,另於昨天指示被告方在4月中各自存檔最多20頁陳詞。本案將於6月進行正審上訴聆訊。 最多20頁 6月正審聆訊 本案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銅鑼灣維園集會。當日集會人數眾多,示威者曾佔據港島區多條道路,其後黎智英、李柱銘,以及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及區諾軒,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當中區諾軒和梁耀忠認罪,其餘7名不認罪被告則在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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