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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4-04-02 23:23

漁護署推新措施加強規管售賣貓隻

漁護署昨日起實施適用於動物售賣商牌照售賣貓隻的牌照條件及營業守則,規定售賣商只可售賣從認可來源取得的貓隻,並須為所有供售賣的貓隻植入晶片。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新引入的牌照條件及營業守則旨在加強動物售賣商出售貓隻的規定,以保障公眾衞生及動物福利。

發言人說,所有動物售賣商均須備存所有詳列貓隻來源的文件,以供漁護署或獲授權機構查閱。漁護署會繼續加強與私人執業獸醫溝通,協助他們了解新安排。

漁護署會加強巡查動物售賣商。動物售賣商如被發現違反牌照條件或營業守則,可被罰款及/或吊銷牌照。

新引入的牌照條件規定寵物店只可從合法進口本港、其他持牌動物售賣商,或私人貓主等3項途徑取得供售賣的貓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