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4-03-27 14:49
政府分別於2013年和2019年推出第一期和第二期「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鼓勵非政府機構透過擴建、重建或新發展,提供或增加有殷切需求的福利設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兩項計劃共收到88項申請,當中23個項目因各種原因,包括用地限制,難以繼續推展而由申請機構主動撤回或被剔除。截至今年2月底,有6個項目已經完工並投入服務、2個項目處於建築階段、10個項目處於詳細設計階段和22個項目處於技術可行性研究階段。
至於餘下的25個項目,有關的非政府機構仍處於構思及初步規劃階段,社署會按實際進度,支持機構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
孫玉菡表示,非政府機構在推進特別計劃項目時,可能會受多項因素影響進度,包括用地周遭環境的限制、公用設施和交通配套、地契條款訂明的規定、分區計劃大綱圖訂明的限制、地區諮詢結果等。基於個別項目發展所需的時間,或會因用地的規劃及發展限制、技術問題、機構自身的因素等而各有不同,認為不宜就特別計劃項目訂立目標。
他表示,社署會繼續按個別項目的實際情況,主動安排機構與有關政府部門進行會議,從而加快推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