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 00:00
「12港人」鄭子豪廖子文 刑期上訴得直獲釋
「12港人」之一的鄭子豪和廖子文,早前因妨礙司法公正(下稱潛逃案)及藏有汽油彈材料(下稱爆炸品案)被判監2年7個月。懲教署指因兩人已服畢潛逃案的刑期,不能同期執行部分刑期。兩人就爆炸品案的刑期上訴,昨獲判得直,即時獲釋。
兩案無法同期執行
鄭子豪和廖子文因潛逃案,於2022年被判囚10個月,兩人翌日再因爆炸品案,分別被判監2年4個月及2年3個月,原審法官把兩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2年7個月。之後懲教署指出,兩人已服畢潛逃案的刑期,因而無法同期執行部分刑期,亦無法受惠於《監獄規則》下,行為良好可扣減三分一刑期。原審法官建議鄭子豪和廖子文上訴,修補判刑缺陷,兩人遂向上訴庭上訴。
上訴案件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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