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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4-03-14 13:11

23條立法 修正案增條文禁影子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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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連續第7日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審議政府提出的修正案。政府合共就40項條文提出修訂,其中包括在禁制潛逃者措施中,將「發出該手令後的 6 個月期間已屆滿」的一項刪除。

修正案亦在「與受禁組織相關的罪行」中,加入「影子組織」條文。新民黨葉劉淑儀質疑,若有關影子組織並無任何註冊,只是在網上平台運作,政府可以如何處理。

署理律政專員蕭敏鏇表示,最重要並非以甚麼形式運作,而是是否以組織形式進行,只要是一班人,以共同理念和目標,作出宣傳或籌款,即使無註冊地址,都可被視為影子組織。

蕭敏鏇又表示,即使有關影子組織刻意與原來被禁的組織切割,只要其運作與原來被禁組織相似,保安局局長仍可發出命令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