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4-03-12 12:53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繼續逐條審議《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草案提到,可針對違反國安條例的潛逃者,撤銷其特區護照,有議員關注潛逃者的特區護照是否只在指定期內撤銷,當有關人士歸案就自動恢復為有效。
署理律政專員蕭敏鏇表示,有關潛逃者的護照一旦被撤銷,則屬永久撤銷,而非暫時性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會考慮寫清楚條文,加入潛逃者不能再申請新護照的字眼。
對於有潛逃者無歸還護照,如何令其他國家得知有關護照已失效。鄧炳強指現時已有機制處理,當有關人士的特區護照失效時,入境處會通知外國的入境部門,並會與航空公司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