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4-03-11 14:29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審議《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草案提出為違反國安罪行的保釋人士施加限制,警方可向法庭提出申請「行動限制令」,有議員建議當局可考慮為保釋人士施加電子腳鐐等作監控。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透過「行動限制令」可對踢保人士施加限制,如有違反可被拘捕及判監1年,相信某程度可堵塞以往面對的風險,而且整體條文屬「組合拳」,包括有措施針對潛逃者,但考慮到香港人權狀況,現階段未考慮施加電子腳鐐等。
對於有兩條條文分別列明,因應危害國家安全情況可「限制諮詢個別律師」、「限制諮詢所有律師」。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若當局可明確指明道姓某一名律師與被捕人會面,可能出現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就可利用「限制諮詢個別律師」的條文。
林定國稱,當若知道被捕人有很多同黨、當中可能包括律師,但未能指明道姓,可利用「限制諮詢所有律師」的條文,以確保不會出現通風報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