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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4-03-09 11:20

鄧炳強:金融科技等戰爭由其他法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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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繼續會議審議條文內容。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叛國」條文中的「戰爭」指屬實體戰爭、即「打仗」,金融、科技等戰爭由其他法例處理。

至於「叛國」條文中針對的「中國公民」,鄧炳強指出,定義根據中國國藉法,即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出生在中國領土,所以一般外國人在香港居住滿7年、並非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不會「跌入」有關情況。

在叛國部分,草案列明「意圖損害中國在戰爭中的形勢,而協助在戰爭中與中國交戰的敵方」。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加入「意圖」的字眼,是因為「協助」可包括救援工作,但若相關人士沒有意圖參與戰爭,就不會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