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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00:00

維護國安例 叛國叛亂最高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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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周五(8日)刊憲,詳述各類罪行及最高刑罰,其中叛國罪、叛亂罪刑罰最重,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其他罪行如涉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會被加刑,以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為例,損壞或削弱公共基礎設施可判監20年,若涉及勾結境外勢力可囚終身;非法披露國家秘密一經定罪可判監10年;煽動意圖罪最高囚7年。立法會同日完成首讀、二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草案清楚界定各項罪行,亦加入免責辯護,相信無辜者不會誤墮法網。法案委員會之後開始全速審議,更罕有在周六和周日開會。 鄧炳強:無辜者不會誤墮法網 立法會周五加開會議,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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