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4 00:00
律政司申終極上訴遭駁回8.18集會泛民7人獲撤「組織」罪
2019年「8.18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7人,原先被裁定「組織」及「參與」集結兩罪罪成,之後獲上訴庭撤銷「組織」罪,但「參與」罪則維持原判。被告方及律政司一方,早前各就其敗訴之處提出終極上訴。終院周五(23日)開庭聽取陳詞後,即場拒絕律政司提出上訴,另允許被告方就部分議題作終極上訴。
本案涉及2019年8月18日、未獲警方反對的銅鑼灣維園集會。當日集會人數眾多,示威者曾佔據港島區多條道路,最終黎智英、李柱銘,以及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及區諾軒,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區諾軒和梁耀忠認罪,其餘7名不認罪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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