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4-02-20 00:00

鄧炳強:港一般訂立法例不設追溯力點名駁斥涉23條言論 指充分保障媒體報道

放大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點名反駁末代港督彭定康和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等,強調須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消除國安風險缺口,本港作為普通法地區,一般訂立的法例不會有追溯力;就傳媒訪問反對立法的人士有否違法,他指「最主要看出發點」。另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認為,23條立法不影響外商正常生意,以及特區駐美國經貿辦招商引資工作。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與鄧炳強昨到民建聯總部講解23條立法,會後鄧炳強主動以「應變反駁隊」隊長身份,駁斥彭定康等人的言論。對於彭定康質疑已有《港區國安法》,為何還要23條立法,並暗指本港執法人員可隨意拘捕,鄧炳強強調這些說法「全部錯的」,因《港區國安法》只包括23條立法的7個罪 ...

(節錄)全文共1274字